ECT就诊须知
来源:承德市中心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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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ECT室检查项目

(一)全身骨显像

(二)局部断层显像

(三)骨三相

(四)静息门控心脏灌注显像

(五)负荷门控心脏灌注显像

(六)肾功能显像及肾小球滤过率

(七)甲状腺显像

(八)甲状旁腺显像

(九)甲状腺亲肿瘤显像

(十)肝胆动态显像

二、就诊须知

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获得高质量的效果,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ECT检查需持申请至登记处进行预约登记,由登记处发给预约单。

(二)患者需携带病历摘要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。

(三)请严格按预约时间到达,将预约单交登记处后,在指定候诊室候诊,就诊期间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(四)由于检查设备对环境要求很高,未经工作人员许可,患者家属及其陪伴人员不要进入机房。

(五)接受放射性药物注射后的患者,请按规定时间在候诊室等候;检查项目不同,需要等待的时间各不相同,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。

(六)因药物衰变特性,本检查需检查前交费,请病人准时到达,如逾时未到,造成药物浪费,不予退费。

三、ECT检查注意事项

(一)ECT检查患者所需注射的药物为带有一定放射性的同位素显像剂,该药物剂量极小、半衰期短、辐射剂量低、无毒副作用,病人做此检查无需紧张。

(二)患者及陪检人员应按区域候诊并严格遵守检查流程。

(三)怀孕及哺乳期妇女建议延期做ECT检查。

(四)骨髓功能严重障碍者暂停做ECT检查。

(五)ECT检查后应尽量多喝水,可促进放射性药物的排泄,并将排泄物及时冲洗干净。

四、检查结果/报告出具时间及获取方式

患者在检查结束后次日下午(周末与节假日顺延)至登记处取报告。

五、检查咨询电话

登记室:0314-20288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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