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风廉政建设
来源:承德市中心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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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风廉政建设既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,又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,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兴衰成败。为加强行风廉政建设,规范医疗秩序,净化医疗环境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进一步促进依法执业、廉洁行医,我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行风廉政建设。

一、要求全体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

1、合法按劳取酬,不接受商业提成。

2、严守诚信原则,不参与欺诈骗保。

3、依据规范行医,不实施过度诊疗。

4、遵守工作规程,不违规接受捐赠。

5、恪守保密准则,不泄露患者隐私。

6、服从诊疗需要,不牟利转介患者。

7、维护诊疗秩序,不破坏就医公平。

8、共建和谐关系,不收受患方“红包”。

9、恪守交往底线,不收受企业回扣。

 

 

 

二、制定医院廉洁行医管理制度

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,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,依据《执业医师法》、国家卫健委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医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遵纪守法,依法执业,廉洁自律,恪守医德。

二、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得索取或收受患者及亲友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及贵重礼品。对难以谢绝的患者(家属)馈赠的钱物等,要严格按照《承德市中心医院关于退还患者馈赠钱物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
三、严禁医药代表到临床科室搞促销活动。不得索要和接受医疗器械、药品、医用卫生材料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、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,严禁参加其安排、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。

四、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或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等收受回扣或提成。

五、不准通过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。

六、不准利用执业之便为药械商统计药品、耗材销售数量等有关信息。

七、不准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。

八、诚实守信,不参与欺诈骗保。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,乱收费、重复收费,以及自立、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。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病人现金,截留、私分医院收入。

九、规范行医,不过度诊疗。严禁开大处方、开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物及辅助检查等。

十、遵守工作规程,不违规接受捐赠;恪守保密准则,不泄露患者隐私;维护诊疗秩序,不破坏就医公平。


三、廉洁行医承诺

1、严格执行诊疗原则,坚持因病施治,做到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收费。对特殊检查和使用贵重药品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。

2、 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。认真落实告知制度,每项检查治疗操作前告知目的、注意事项,每次用药前告知药物作用、副作用。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。

3、因病情需要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、购买药品,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等,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
4、实行文明礼貌服务,举止端庄,语言文明,态度和蔼,同情、关心和体贴病人,不推诿病人。

5、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物品或宴请。

6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人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
7、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,为他人或自己开具假诊断书、假检查报告等各种医疗证明。

8、执行院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执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,不违规收费。


四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

忠于职守、救死扶伤;钻研业务、精益求精;作风正派、正直廉洁;文明行医、尊重患者;团结协作、献身事业。

五、文明服务行业规范

践行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、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、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规范从业行为,树立行业新风,提高服务质量。

第一条 以人为本,践行宗旨。坚持救死扶伤,防病治病的宗旨,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,以病人为中心,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。

第二条 遵纪守法,依法执业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,严格执行医院各项制度规定。

第三条 尊重患者,关爱生命。遵守医学伦理道德,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,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,维护患者合法权益;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,不因种族、宗教、地域、贫富、地位、残疾、疾病等歧视患者。

第四条 优质服务,医患和谐。言语文明,举止端庄,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,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,自觉维护行业形象。

第五条 廉洁自律,恪守医德。弘扬高尚医德,严格自律,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,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;不收受医疗器械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,不参加其安排、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不诱导、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、购药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、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、套取医疗保障基金;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,不利用号源、床源、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、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。

第六条 严谨求实,精益求精。热爱学习,钻研业务,努力提高专业素养,诚实守信,严禁抄袭、剽窃、侵占他人研究成果,严禁学术造假,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。

第七条 爱岗敬业,团结协作。忠于职守,尽职尽责,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,互相尊重,互相配合,和谐共事。

第八条 乐于奉献,热心公益。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公益性的扶贫、义诊、助残、支农、援外等活动,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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